在一些地方的城市化進程中,居民自建房屋的安全已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特別是近年來,自建房屋住改商的事故最多。這些居民自建的倒塌事故房屋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酒店、、民宿、農舍等具有公共空間性質的商業場所。在這些改為民營的自建房屋中,很少有嚴格執行改造標準,做好改造前房屋使用功能變化鑒定的評估工作。
我國居民自建房大多存在于農村地區及城鄉接合部、城中村等地區。不少自建房的建與用都很隨意,有的自建房在建造之初,便存在選址不安全、材料不合格、無設計和技術指導、施工隊伍不專業等問題;在使用環節,一些房主出于擴大房屋使用面積、出租用于經營活動、獲取更多拆遷補償款等目的,甚至沒有經過房屋安全鑒定工作就對自建房進行違規改造,而類似拆除承重墻、加蓋樓層等操作往往會埋下安全隱患。尤其是農村地區的自建房,一般都是由私人承建的,這些施工人員不具備合格的施工員資質,施工全憑個人經驗。自然而然這些自建房自身也沒有統準,況且施工人員也很難把控每一棟房屋質量和安全。因此,為了確保居民自建房的安全性,在自建房竣工之后必須進行一次房屋安全性鑒定,開展房屋結構驗算。
另外,就目前來說,許多地方都在進行老舊房屋的改造,這些房屋本就存在一些安全隱患,改造前理應做好房屋安全鑒定,確保改造方案的可行性。經過此次長沙自建房倒塌事件,我們更要認識到不管是自建房還是老舊房屋的改造都要依法依規進行。在老舊房屋改造過程中做好房屋安全鑒定工作,嚴格落實改造標準,使改造程序有據可依,各方也要切記勿為了利益而違規改造、房屋安全鑒定報告造假。